9月12日,陕柴重工组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。执行董事赵同宾主持学习。
本次学习由公司法律顾问室主任刘美刚主讲。刘美刚从《公司法》的历史和变化、公司的分类和治理、公司治理中应注意的事项三个方面,重点解读了公司组织结构,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,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概念和职责等相关内容,就如何正确防控法律风险、规范经营管理,维护自身权益进行了阐述,并与参会人员对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。
赵同宾强调,公司要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经营工作,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,强化法律风险管控,切实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避免公司经营风险,推进“法治陕柴”建设。
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孙志宏,副总经理雷军、杨小清及其他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。